這寶石般璀璨、五彩糖果般豔麗甜蜜的牛頓塊狀水彩,
是去夏失心瘋敗下的奢侈品,
明知它實用性不高,並且自以為已屆不為事物外相所惑的年紀,
卻還是在美麗的顏色前喪失抵抗力,
就像小時候為了瓶子買糖果、為了鐵盒買色鉛筆…。
寶石水彩可愛得教人想親一下,
當我們愛上某物時,自然會情不自禁地想親吻它,
哪怕那是寵物的小腳或是你新繪的油畫表面,
有一陣子,我總愛在睡前抱著自己的水彩作品資料夾,守財奴般無比珍愛地翻看一遍又一遍,
最後便不由自主地親吻了它,我也經常這樣褻瀆花臺上的玫瑰花。
這寶石般璀璨、五彩糖果般豔麗甜蜜的牛頓塊狀水彩,
是去夏失心瘋敗下的奢侈品,
明知它實用性不高,並且自以為已屆不為事物外相所惑的年紀,
卻還是在美麗的顏色前喪失抵抗力,
就像小時候為了瓶子買糖果、為了鐵盒買色鉛筆…。
寶石水彩可愛得教人想親一下,
當我們愛上某物時,自然會情不自禁地想親吻它,
哪怕那是寵物的小腳或是你新繪的油畫表面,
有一陣子,我總愛在睡前抱著自己的水彩作品資料夾,守財奴般無比珍愛地翻看一遍又一遍,
最後便不由自主地親吻了它,我也經常這樣褻瀆花臺上的玫瑰花。
構想中,這幅需要大渲染,本該選擇用Arches水彩紙的,
Arches雖優秀,擁有其他紙款難以望其項背的優點,也廣受喜愛與好評,
但它的顯色不夠鮮純,老讓顏色偏沉,確實有辜負了美麗色料之憾,
會讓這個需要水滋滋、色澤鮮亮的主題失色不少,
這一點相較之下,義大利水彩紙和法國水彩紙就盡責多了,
‧你不需要和水彩立下海誓山盟,
只要拿起筆來橫越紙面,隨意留下痕跡,捻惹一番愛走就走,
或者,像沾醬油、像蜻蜓點水…像燕翼劃過天幕,隨意開始輕鬆結束。
‧不一定要構思到周詳慎密才去畫,
‧ 畫水彩唯一的失敗,就是不再去探索色彩的可能性。
‧ 留意生活周遭日用品的顏色,關心被色彩包圍的每一天。
‧ 喜愛顏色,這個熱情本身就能帶領我們深入色彩的堂奧。
就從你熱愛的顏色開始吧!
從前,我不知為何固執地催眠自己:好筆和壞筆同樣都會在使用一段時間後磨損,
既然都是消耗品,所以根本就不需要昂貴的水彩筆,
所以對於美術社裏的高級筆不曾多加留意,
我一直都用最平民的春盛堂水彩筆(與學生牌飛龍pental同等或稍高一級)作畫。
其實春盛堂筆毛一沾水或色料也是能立刻收隴起來,讓人覺得它吃飽喝足準備上工了,
但通常畫不了兩三筆,它就口乾舌裂,岔到拖不動(此情形小號筆尤甚),
只好再次舔水沾料一再反覆,
真不知道它把顏料吃到哪去了,這是吸水性(含水力)不夠的現象,
我對顏色沒有偏見,
連最常被視為膚淺的粉紅、最沒精神的灰也不排斥,
對於色彩固然沒有特別的好惡,
但配色就不一樣了,見到兩個以上的顏色相鄰,我便不由自主暗暗品評起來。
最愛看到慎重其事卻超跳tone的尷尬配色,每回見到都要偷偷訕笑一番,
比如牙膏綠配暗紅、靛藍配淺膚色、深棕配桃紅…真是令人頭皮發麻的組合啊(請見70年代的女主播隆重的穿著),
我這頗似大腦自動機制的色彩意識,漸漸形成不自覺的偏執,也算是職業病吧!
雖然工作與創作都是整天和顏色打滾,但此等近乎刁鑽的色彩知覺,
卻沒能落實在穿著上,邋遢如我,穿衣不做配色想,幾乎抓了就穿,全然的隨便、萎靡與落伍,
完全失去身為「職業用色人」的尊嚴,雖稱不上是災難,但堪稱是「色彩的小小敗德」,
說不定早已是備受譏笑的對象,但並不在意,所以依然我故。
以上,因這一幅重度使用粉紅色,有感而發。
牛頓的「永固玫瑰」和好賓的「歌劇玫瑰紅」,淺淡的可愛、深濃的嬌嬈美麗,
每回使用偶有小女兒般戀愛的情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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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:牛頓、好賓水彩‧Arches水彩紙
1新韓透明水彩
不知是從何時開始的,我莫名其妙地建立了對新韓的品牌歧視,
事實上我並沒有用過,畫這張「水與樹」時是第一次使用。
顏料是姪女小祺的,我看著她畫人物時,一時手癢便順手試試,
當時並未先設想主題,這種狀況下,我一下筆,不是草啊樹啊就是山啊水啊,
好像被制約了一樣,「水與樹」就是這麼自動地從筆端流洩而出。